这样构成非法所得吗
更新时间:2011-09-08 09:03:56
问题描述:
我8月末在广州某公司购得价值5000圆人名币设备一台,隔2日到某大型物流总部提货,出示本人身份证并结清剩余4000货款后,物流公司员工将货装上我雇的卡车上。回家后我打开收据看上面写着价格15000,名字也是别人的,我立刻打电话给对方,他们说有可能是收据放错箱了,我当时没在意这些。后一直忙于上班和其它事情,机器买回来后也没怎么去仔细研究。一个礼拜后,他们公司联系我朋友(我手机卡欠费,手机也坏了),说机器有可能发错了,要投诉我非法所得。请问律师,我这样构成吗,(我知道这个事后就叫我朋友转告他们,叫他们公司上海网点或上海的熟人到我这里当面核实这个事,可他们就整天打我朋友电话)请问律师同胞们,我这样构成非法所得吗?非法所得和不当得利有什么区别?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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