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合同有必要吗,如果不改签的买卖合同需要公证一下吗
更新时间:2011-09-08 20:59:04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2011年元旦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该房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河畔景苑(原来的赵家庄),是旧村改造的房子,暂时没有房产证,原房主出示了他与村委签的买卖合同,以示房屋确属他所有,现在的情况是我与原房主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已将他原来签的合同拿在手里了,但心里还是不踏实,老觉得这房子还不是自己的,如果去村委改名,这房子产权是否就属于我了呢,如果不改名,我们是否应将签订的买卖合同公证一下才有效呢?请予以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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