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居住权
更新时间:2011-09-05 11:41:51
问题描述:
1994年单位(某房地产公司)分配我一处公房(属挡光调换性质),因该房的产权单位已破产,该房证当时无法过户更名,且房证一直在单位手里。
我于1997年离开该单位,但房子我一直在居住(无证),近日原单位(某房地产公司)将该房另行出售给第三人,且办理了新的租赁证(由新的产权单位签证),现此第三人持证向法院起诉,要求我倒房。
问题:法院能支持他吗?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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