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要求签派遣合同
更新时间:2011-09-03 21:09:18
问题描述:
我在A公司从2008年6月28号签的劳动合同到2011年6月28号到期,6月份怀孕7月份流产,在次期间一直从事销售岗位,7月25号到公司上班,8月份申请调到质量岗位到现在,公司现在要求我从9月1号开始签订派遣合同,待遇福利都不变,如果不签就调回销售岗,合理吗?公司说在这期间这7.8两个月算A公司劳动合同的顺延,合理吗?可以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吗?7.8两个月可以要求赔偿双赔工资吗?如果我没有签派遣合同会怎么样,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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