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施工事故,改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11-09-05 23:03:52
问题描述:
2011年8月13日清晨,在建的未开通的江西永武高速上,施工包头的小轿车贴有该高速的道路通行证,将正在施工扶坡的民工当场撞死1人,伤2人。后伤者有1人被故意延误抢救时间,无命生还。也就是这种2死1伤的重大施工过程中的交通事故。该如何赔偿??死伤者如果不是在高速上施工,而是在行走途中的,我们对按交通事故处理不会有争议。但这是因为在施工当中被撞死的。如果不是在高速上做事,能撞到他们吗???是否出属于施工事故???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