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产,怎么才能变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11-09-01 13:25:06
问题描述:
老公在结婚前就买好房子,我和他说好,结婚后要做为我们共同的财产,但一直没做过什么手续。新的婚姻法出台后,我就对我们婚姻就没安全感了,老公承诺说会把房子看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但是我们没什么凭证。我想知道我们该怎么办,才能把房产做为我们共同的财产。请问我们是否可是按婚姻法里这条“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来做,具体怎么操作,是我们双方之间只签个协议就行吗,不去公证行不行?我去房产交易所去问过,说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我们还用把房产证更名吗,不更行不行,只签书面协议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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