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等:房屋合同签署时用的他人证件,事后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9-01 14:31:55
问题描述:
三个月前我使用了朋友丽丽的证件租了一套两居室,打算与我老公一起住。房东当时说只能住小两口因为怕麻烦。但合同上写着只能住两人最多不超过三人,搬进后的我老公有事外出一直没有住在这。我妹妹和妹夫搬了过来。三个月当中有几次他们吵架被邻居投诉。现在房东过来说屋子里住的不是当时和他签署合同的丽丽,要求我们搬走并且不退还押金和房租。合同签署了半年,现在还有三个月才结束。这时候中介公司的人过来说我们现在先搬走,由中介公司来把房子转租出去,转租出去的三个月房租给我们,但是我们当时的押金退不回来了。请问,虽然当时签署合同时本人用了别人的证件,可实际却一直是我们在居住,房东如果要求我们搬走 押金和剩下的房租如何处理。如果我们听从中介公司,不要押金,搬走等他们把房子转租出去的租金还给我们,房东是否还可以说新搬进的住户也不是丽丽并要求他们搬走呢?
事情还有一些没有说明白我会问题补充。在线等,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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