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更新时间:2011-09-02 14:21:06
问题描述:
我是在常德灌溪武陵机械厂上班的员工。因为厂里效益不好,近两个月都没有正式上班了,只是偶尔通知去厂里开开会,培训之类的,前天正式上班却只是搞了两天卫生,今天去,就通知了我们将近五十几个人,说裁员,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只给750块钱就让我们走人,我觉得事情很突然,没有提前通知我们要裁员,说让走就走,所赔偿的金额也相当不合理。想很问您,厂里这样做是违法的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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