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新婚姻法中的房产分割
更新时间:2011-08-31 21:52:00
问题描述:
婚后女方父母出资房产总价五成的首付款买房,由于女方无单位所以不能贷款,故产权人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与之家人在购买这套房子时候所产生的首付款,税,中介费等等一分钱都没出,全是女方和女方父母出的。但是剩下的由双方共同还贷。这样对女方是不是没有保障?如果离婚后女方父母拿的首付款是不是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现在担心的是这个首付款要以怎么样方式才能不被例为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共同给女方父母写借条,这样行吗? 另外 产权证上有没有我的名字要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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