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婚前房产的借款
更新时间:2011-08-30 22:45:5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
我和我前男友于2010年购买了我们家附近的一套房子,由于当初还没结婚,考虑到写两个人名字 ,各项手续比较繁杂 ,所以当时只售房合同等只签署了他一人的名字 。而首付中我也出资了房款,当时他给我写了张借条,写明了我的出资额算是他问我借的 ,并且由于我大概出资了首付的60%的款项,在借条中也他也写了我对于这套房子有60%的处置权。现在我们已经分手,不知道这张借条是否有用? 我是否可以要回我当时出资的款项以及我对这套房子是否有部分处置权? (借条原件和当时两人刷卡的凭条都在 )
我现在心情焦急万分,希望好心的律师能给予我正确的指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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