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单位是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我原也是拿财政的工资,98年单位把我列入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编制,档案还在该单位,只是我自己解决工资和福利,试问,单位对我这样处理合法吗?我现在还能进入全额拨
更新时间:2011-08-28 23:15:13
问题描述:
我今年55岁,我的单位是省上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我原也是拿财政的工资,93年单位同意借调外地事业单位,后档案返回原单位,98年单位把我列入自收自支单位编制,保留国家职工身份,自己解决工资和福利.我也在复印件上签字同意了,但没有办理什么正式去事业编制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报到.多年来单位也一直未给我办理社保缴纳和建档,问:
1.单位有权把我从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列入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处理吗?有什么事业单位人事处理法规依据.。
2.我还能从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返回到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吗?通过什么途径?
3.单位是否应为我交纳养老金,起码98年前的养老社保由单位为我建档承担交费.98年后我是否全部自己出费交纳,包括单位交费比例部分.
4.我的年龄还能交社保吗?听说截止到今年12月31号是最后期限交费日了.
5。我怎样申请主张我的权益?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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