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土地征用补偿新政
更新时间:2011-08-28 11:46:32
问题描述:
关于江苏土地征用补偿新政
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构成。由于我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有7年多未作统一调整,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被征地农民要求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此次调整,综合2004年到2009年我省农村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0%及2010年物价上涨因素,分别将4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提高到2.4万元、2.1万元、1.8万元、1.6万元,安置补偿费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2.6万元、2.3万元、1.7万元、1.4万元,这4类地区总的征地补偿费分别提高了1.2万元、1.1万元、0.8万元、0.7万元,比旧标准增加大约30%,与山东省的持平,比浙江省的略高。我家是4类地区,有5口人,为什么补偿还只有3万,望解答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