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不对口问题
更新时间:2011-08-25 08:55:07
问题描述:
可是培训协议上未详细注明,讲的是培训三个月的电力变压器设计制造及设计课程,总培训费用约10000元,为双方利益着想,甲方培训后需为乙方工作五年,在此期间甲方也就是我主动离开,则需要赔偿公司为我支付的培训费用(2000元/年);若乙方也就是公司不与其签定用工合同,则甲方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我是2007年进厂的,2011年签定协议培训的。我不干是同一岗位相差工资1000-2000元,而且社保也不全,培训的是油边变,回来要求干干变和电子。我不干要承担什么责任,享有那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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