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无权参与征地安置?
更新时间:2011-08-21 14:07:0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参加工作三年的在职公务员,我所住的地方面临征地,我是90年代自买户口为城镇居民,(土地承包下户到我名下的土地还在)。
1:此次征地,政策对农村户口给予购买养老保险,对自买户口出去的人员给予少量现金补助,但是征迁办告诉我,自买户口的,在拆迁公告出来之前参加了工作,就没有资格享受补助,只有在公告出来之后参加工作的才有份享受补助。请问这个说法是否有依据?
2:房屋问题, 我自出生以来一直居住在此地,在外面也没有购买任何住房,该处房屋属于唯一住房,但当地征迁办称我是公务员,因为有住房公积金,所以无权参加房屋安置。住房公积金任何单位都可以购买,而且目前的房价和公积金相比,根本是九牛一毛!请问这个说法是否有依据?
政策规定每人补助35平方的安置房,这样的话,我和父母一共只能得到70平方的房子,扣除公摊面积只剩不到60平方,如果之后我结婚生子,就变成5个人住不到60平方的房子!这都还是因为我和父母在一起住,才得到一个安居之所。假如说我没有亲人,是自己独居,那么就因为我是公务员,所以征地时不用给我任何安置,直接拆了我房子就行,那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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