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借款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1-08-25 06:52:11
问题描述:
一个朋友在2009年8月31日向我妻子借款5万元,她出具的借条签了自己的名子,借条上用途是“帮某某某厂里周转”,口头约定一年内还。期满后,我妻子找这位朋友要,她带我妻子找某某某要,某某某付了一年的利息,称等二月还本并随手在借条上方写下还本时间,又签了某某某名子。这位朋友也在借条上方写下相同的还款期限但未签名,当时对我妻子口头讲,某某某到时不还我还。而现在,某某某因经济犯罪在押失去还款能力,我妻子朋友说她是代借人,某某某已签字答应还款,债权已转移到某某某,她拒不还款。请教:我这笔借款能否通过诉讼找我妻子朋友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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