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违法
更新时间:2011-08-17 21:55:41
问题描述:
我 6月26日入职参加培训,其实虽说是培训,但已经是上岗了(开始用工了),需要站店,公司提供下午1小时的培训,培训是每天10元的补助。直到7月2日才录入手印,打卡上班,其实之前的培训是朝九晚五,正式上班是朝九晚五点半,超出法定的半小时。公司是每月15日发工资,但是从未见过公司的实体规章书,到7月15日时,公司以未做够15日不发工资为压到8月15日发。是做导购的,试用期每月1500元,无任何提成。转正后1800元 提成,我看到工资规定是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这是指我的试用工资不得低于(1800 提成)的80%吗?那我没有提成只有1200元底薪 300元的补助=1500元,无提成合理吗(在职期间为公司创造了不下万元的利润)?还有说是300元是伙食补助,但到结工资的时候就克扣了我的120多元的工资,理由是迟到的全勤奖被扣,但是明明只有1200元的底薪和300元的食补,全勤是从何扣起的呢?这明显不合理,希望专家给个说法。而且工作地点需要长站6小时以上,造成本人脚底大面积损伤,精神衰弱。我是否该的带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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