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吵架,男方用刀划伤女方的脸部.女方当时并没有报警.是宾馆报的警.警察把男方带走调查.然后警察问女方有什么要求.女方要求离婚,女方已申请撤诉了.不追究男方的弄事责任.男方现在在看守所里差不三个月
更新时间:2011-08-16 15:04:32
问题描述:
夫妻之间吵架,当时在一家宾馆发生的事,男方用刀划伤女方的脸部.女方当时并没有报警.是宾馆报的警.警察把男方带走调查.然后警察问女方有什么要求.女方要求离婚,小孩由女方抚养但男方不同意.女方当时做了法医鉴定,准备起诉.鉴定为重伤.后来经双方家人协商,女方已申请撤诉了.不追究男方的弄事责任.男方现在在看守所里差不三个月了.也不知道检察院会怎么判.此种情况会判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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