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以未代扣社会保险费用等的金额为基数,或是在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基数?请问你在实际操作中是如何确定的呢?
更新时间:2011-08-16 11:39:03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在一公司负责人事工作,员工离职符合经济补偿的标准,在计算月平均工资基数时,是以月实际发给员工的工资为基数,还是以未代扣社会保险费用等的金额为基数,或是在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基数?现未找到法律明确的规定,请问你在实际操作中是如何确定的呢? 谢谢 请教人: 陈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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