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的期限是多长?
更新时间:2005-04-14 01:42:01
问题描述:
我奶奶在**门前散步,被一轿车撞伤致残(法鉴为八级残),被告付事故的全部责任,现在法院判决书已下来了。只判了伤者的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二次手术费和精神损害,可我在我奶奶住院后期垫付的医药费(我们只提供了住院的押金票据),交通费(说是因为没有能够及时举证)和衣物损失费都没有支持,现在被告不服又上诉到中级法院。请问您1、我们可不可以不用上诉同时重新提供上面提到的没有支持的那些项目的有效证据继续索赔。2、区法院说住院的押金票据不是有效证据,我是不是应该到医院取住院的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单,那就是有效证据了吧?3、二审的审结期限是多长时间?问了这么多,让您受累了,先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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