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违法捕鱼,望律师详细分析解答
更新时间:2011-08-10 22:58:38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1年3月份和中介签定上船捕渔协议(招聘船员)。鉴定协议时中介告之6、7、8月份为国家规定的禁捕期,即休渔期(船员休假期)。而我所在的渔船到期不休假,继续偷捕。渔政抓捕都都不回去,海上刮台风也继续下网捕鱼。船上没有任何医疗设施准备,船员想下船也不让下(此期间对船员的人身安全是有一定危险地)。本人后来找了个理由上岸,结果在船上拖了一个月才有机会上岸。虽然当初谈的是年底一起结算工资两万元,中途不干不给结钱,但渔船已经违法了,所以我才找的理由下船不再船上继续干。 如果我要和老板点明说辞工不干的话,老板就不让下船,之前已经有船员如此。上岸后身上一分钱没有,向老板借钱,老板只给拿四百元。 此次我在船上工作的80天,在陆地做备船工作半个月,像这种情况老板是否应该支付我工资,支付多少? 最后强调下,当初鉴定协议说明了6、7、8月应该是休假的,但渔船违法偷捕,且在威胁船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我下船的这种行为,算不算违约?我该去和中介还是和老板打这个官司?有多大希望打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