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与赡养老人。
更新时间:2011-08-11 11:12:39
问题描述:
您好。我对象今年25。奶奶有三个子女。叔叔,姑姑跟父亲。叔叔在15岁那年顶替了爷爷去了唐山上班。现在那边已成家。走时,当着全李家的面明确表示放弃家里的一切。姑姑结婚后,一直生活在本村。和奶奶住在老家。对象的爸爸是老师,在他13岁那年因病去世了。妈妈受不了刺激,精神上长了5.6年的病。而他家人没一个人帮他妈妈。不管不问。舅舅不再本地。出的钱村里的邻居带着帮忙看好的病。他舅舅又出钱盖的房子。房产证上也是他爸爸的名。爸爸教委里每月给奶奶的钱养了几年我对象到16。去年叔叔突然从唐山回来,瞒着她妈妈把老家卖给了姑姑的女儿。直到后来才知道。现在村里拆迁了。老人却没人管了。说什么也不搬走。不搬村里就不给钥匙。我们只好每天住在配套房里。每次我跟对象去姑姑家商量该怎么办。她姑姑总是一拍桌子,让奶奶跟着我们去住。他老家偷偷卖了。儿子女儿的不管。非跟孤儿寡母的去住。我跟对象还没成家。就指望搬到楼上结婚。而且她妈妈状况也不是很好。这些村里人都知道。我们也得照顾。协商不成只能打官司了。我想请问下律师。他叔叔说重新分家产。老人到底该谁来赡养啊?如果都不赡养。他奶奶能起诉分对象爸爸的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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