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和我解除合同,但是我还在医疗期
更新时间:2012-01-25 11:34:35
问题描述:
我10年9月进公司的,和公司签了三年合同,13年9月到期,现在2011-8,CEO说要砍掉部门,解除部门内员工的合同,可以让他们赔偿多少?一个半月还是两个半月(包含代通知的一个月工资),还是我不同意,要求双倍,也就是三倍工资?应该怎么比较合法?如果他们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是不是就没有代通知的那一个月工资?另外,我今年六月查出来较严重甲亢,当时住院一星期,上月中去治疗了同位素,到目前还没痊愈,下周还要去复查。从毕业到现在工龄七年,在本公司还差一个月到一年,是否医疗期为3个月?那医疗期间不能被解除合同对吗?医疗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发病的六月?另外,医疗期满,单位解除合同应该赔偿我多少?问题有点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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