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拍卖
更新时间:2011-08-09 12:42:23
问题描述:
事情的缘由:2002年A欠B、C、D、E共三万多,都打了以宅基地房屋F抵押的欠条,其中有借三千还六千的欠条,无还款期,2002年4月,B、C、D、E持欠条到法院主张还款,法院委托拍卖公司以五万五将宅基地房屋F拍卖给了T,T是外镇人,本有自己的宅基地房屋,T以(200—300元/月)将宅基地房屋F门面出租至2011年4月,月底T请人用铁锤锤掉房子想另建(水泥混凝土楼顶锤了数个碗口大洞),当即被邻居阻止,A的一家十余口在外地流离失所返回跟T谈收回房子并住了回去,T称有人给二十万还不想卖,随即T请了一个房屋中介公司评估房屋八万二,持法院拍卖确认书到县房管局交了七千五的房税后办理了房产证,但国土局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仍然在A名下。有什么办法A才能取回房屋?A申诉法院调解不成。1、起诉县政法撤销T房产证?2、但T起诉A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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