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土地被征用
更新时间:2011-08-08 10:50:56
问题描述:
我是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的,我父于1995年承包山地8亩30年,经过我们修路推地等,现在是13亩。但是现在修山西大同到西安的铁路,征收了我们还有15年的地,现在给我们一年的收入9600元和未到期的承包款1120元,其他28万,我队平分每个人750元,他们什么也没有付出,而我父亲付出了可以说自己的生命,但现在不到3万元就了结这事情,我们确实气愤,我想问法律真是这样不公平吗?当初你们一个个不承包那地,你们现在退剩下的承包款那合同算什么?现在你们却这样,对吗???留有我父亲的手机号,若可以我们讨回属于我们的钱,请联系,也可以见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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