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背劳动合同法
更新时间:2011-08-06 13:23:50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某公安局派出所的一名工作人员,职业:炊事员,从事该工作13年,该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本单位有驾驶员,微机员,炊事员三个性质的临时工作人员,其中驾驶员,微机员于2009年已签订了劳动合同,我们炊事员公安局以一种违背劳动合同法的方式将我们解雇,借以食堂承包的名义,一直不同意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是否属于违背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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