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可否算正当防卫和入室行凶未遂?
更新时间:2011-08-04 20:33:01
问题描述:
起因是我家(4楼)空调滴水至楼下(3楼),楼下的老太太就砸我家门,开门后看到她拎了桶水就想往我家泼,这时我和我妈都出来了,赶紧制止,水泼到了地上,没泼进屋,随后她抡起桶(铁桶)开始打我妈,我赶紧上去护住我妈(我没动手),随后我妈与她有点肢体上的接触,这个过程持续2分钟,后来老太太的儿媳妇出来,和我一起将两个老人拉开,随后上下楼的邻居出来劝架,我和我妈就回到我妈家(和我家住对门),结果楼下老太太不依不饶,一直在我家撒泼打滚,随后叫来他2个儿子和一个女婿,持械砸我家的门(只有我媳妇在,6个月身孕),并将我家防撬门砸坏,所幸没有砸开,这期间我和我妈在我妈家,我媳妇在我家都在报警,110到后他们还在继续砸门,老太太在我家门前撒泼打滚持续了1小时才被110劝下去,因为怕事情闹大,随后我家主动提出给老太太检查身体,结果是颅内少量出血,并当即住院治疗。
问题就是,因为在冲突那2分钟中没有第4人认证,他们现在一口咬定是我打的,想让我判刑失去工作,我们可否以正当防卫作为理由应诉?还有他家儿子和女婿破坏我家门,吓的我媳妇差点流产(她3次哭着打110请求快点来),我可否起诉他们入室行凶未遂?如果可以,应怎样量刑?另,现在民事调解基本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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