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工作两个多月,拖欠工资一个多月。
更新时间:2011-08-03 10:59:50
问题描述:
在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工作两个多月,从3月27到6月11日。我于6月9日下午向公司提出辞职,但是老板不放人,因为公司就我一个人在做事。事后我帮公司进行了招聘及工作交接。但是老板还是不给钱,拖欠工资一个多月。我急于上新的公司,跟他理论的时候冲动的说了句:我不要工资了!但是我现在想要回来,因为我很需要钱。请各位律师老师帮我解答下,我能要回来工资么?我还在试用期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