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不是意味着这是属于他的个人婚前财产,还有我可不可以在公正行公证这是属于我们的共有财产
更新时间:2011-08-03 09:21:17
问题描述:
我男朋友今年5月在高安按揭买了套房(首付我没有出钱),我们打算十月结婚,房产登记为他一个人名字,现在我父母要求加我的名字再结婚,请问可以加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如果不能办理是不是意味着这是属于他的个人婚前财产,以后即使我供房了也没有产权。还有我可不可以在公正行公证这是属于我们的共有财产,当然前提是我男友同意。或者您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婚后房产权可以属于2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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