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写遗书需要哪些条件有效?
更新时间:2011-08-03 08:27:37
问题描述:
与他结婚第二年我把积蓄的工资建了楼房,而他工资全部交给他父母,在房子基本建好后也叫我交工资。我拒交就挑拨他并全家打骂我。结婚第三年我生了个女儿产假后,厂里催上班,大家说带小孩要工资1000元每月,于是他叫我在家带小孩,而他留点200元全家三口生活费外余下给他父母,我心不平衡就与他讲理,也讲给他家亲戚听,大人就恨死我挑拨他也打骂我,后来我一人带女儿出来租房子,几个月后他选了我与女儿不与他父母来往就与我们过了,钱存在一起。可最近两年他又与他家人接触了,于是我们为钱为房产吵得常常动手打我,昨天居然用剪 *** 想捅我,我怕哪一天被打死了,所以就想提前写份有效的遗书。
刚出来租房子的第二年,我父亲看中并想买套套间,我知道后就说我女儿要上学了。在城里上小学必须有城里房子。,不如在房产证上写着我与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说那你们也出点钱,等以后你们有了我那部分钱把房产证转去。于是我们贷款近8万,我父亲现金108000元,双方都签了字。我父亲在这儿的两年多大家相处得很好,我们还了不少债。最近两年父亲因身体原因现在住在我弟弟那,我们常吵就没积到钱。家里开支全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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