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我们家兄弟四个(三儿子已逝)早在几年前父母因考虑到日后的遗产纠纷问题曾立下遗嘱一张,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还能拿回本应就属于我的三幢房子吗?
更新时间:2011-08-02 18:00:40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兄弟四个(三儿子已逝),母亲刚去世,留下父亲一人和三座老房子,早在二十五年前,因为父母要为四儿子(我)娶媳妇,于是由父母做决定由我出钱每个兄弟三千块钱将房子从三个兄弟中买回来(三兄弟除三儿子否认没有拿钱外均承认已收三千块),当时口头上承认房子的股份归属与我,没有签收据。但是现在因为当地要开发涉及到赔偿,三兄弟均否认已收我三千块。早在几年前父母因考虑到日后的遗产纠纷问题曾立下遗嘱一张,决定将三座房子俩幢给我,一幢给二儿子,遗嘱证明人是我的姑姑和叔叔(需要说明的是除我外前面三个儿子均非现在父亲所生,是我母亲第一任丈夫的遗孀,此证明人非前面三兄弟的亲姑姑)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还能拿回本应就属于我的三幢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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