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的问题到底是业主大会决定还是业委会就可以决定
更新时间:2012-01-07 14:55:40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常德安乡佳宁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前几天我们小区才成立业委会,本来这是一件好事,可选聘出来的人全是一些不交物业费的人,并且也没有正式的职业,他们就想业委会自己管理,我们公司来这个小区已经三年多的时间了,里面的什么设施设备都懂,并且去年获得常德市房产局考核先进单位,难道业委会能够代表全体业主换掉我们的物业公司吗?在今年的4月份我们做家访时,同时和3分之2的业主签定了物业服务合同,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我们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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