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咨询
更新时间:2011-07-29 09:04:31
问题描述:
我砖厂(砖厂由于手续难办故还未取得营业执照)是一个生产粘土砖的企业,企业建立初期我和别人共同出资建设厂房(我投资120万,对方投资50万),添置设备(未取得营业执照,但是已经投产3月,砖厂所有的手续签订都是我的名字)。双方口头协议合伙经营(无合约但有第三方证明人),在建设期我和对方都相互各自投入资金扩大经营,在生产期由于砖厂管理不善,导致双方产生矛盾,甲乙双方都再合伙办厂的意愿,但是都想将对方的资金退还,并自己单干1)问该企业的性质该如何认定:是个人经营企业还是个人合伙企业 ?2)双方在经营中产生分歧,现双方要分手,乙方可否凭借初期的投资抢夺企业的独立经营权。而甲方该如何稳固自己的经营权而剔除乙独立经营?3)假如我现在和对方相互协调,并将对方投入的资金退还,如协调不果,用法律的途径我将怎样起诉?具体的起诉名称怎么写?4)谁将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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