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说裁员,把我解雇了。接着交接2次,什么通知也没有,期间收到过一次总公司的上班通知。最后说我旷工。
更新时间:2011-07-28 14:45:28
问题描述:
期间收到一次总公司人事部经理的短信,是我发给他,他回的。但是我们分公司经理说我被解雇了,不能上班。期间也没有任何别的上班通知和电话。后来就收到解除合同的决定,说我无故旷工。发本月工资。我已经在这里上班5年6个月,就这样不明不白被公司耍了。请问我可以被法律保护吗?公司算不算违法解除?我是否可以领6个月工资?谢谢!急啊,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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