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这是什么道理?还说不管做半天没有垃圾又怎么算?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问题
更新时间:2011-07-28 21:43:02
问题描述:
温馨提示:请详细描述我们是小型私人企业,位处于杨家湾,今年1-4月都一直没有人来管我们的卫生,我们自己出钱请人拖垃圾,7月份开始环卫局的人说来收取卫生费用,最少要200元一个月,从5月份算起到年底12月。我们是季节性的单位,9月之前基本都是半天生产,人也比较少只有30多人,原来的烧煤也改成用电饭煲做饭,垃圾车里面的垃圾基本是2~3天才满。去年是800一年,如今一下子要收200一月,这是什么道理?还说不管做半天还是一天都是200一月,每天来人给拖垃圾,没有垃圾又怎么算?我们自己请人的话,就要交“中介费”,垃圾处理站那里要收取的费用。请问合理吗?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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