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提出离婚,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1-07-28 07:09:21
问题描述:
我和刘在2月12号经人介绍认识,4月19号登记结婚,婚后发现两人性格不合发生争吵,关系破裂,女方提出离婚,期间夫妻生活,女方三月内服用四次事后紧急避孕药,生理紊乱,现在已怀孕,因用药过度这个孩子不能要,需做人工流产,请问,流产后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经济赔偿吗?另外,婚前男方支付女方五万元押金(因男方无房作为条件),和还钱支付的彩礼钱,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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