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玉环发生的交通事故,这算不算破坏现场,责任应该怎样划分?谢谢
更新时间:2011-07-28 14:26:44
问题描述:
事故发生在玉环,2011.6.21日 与一辆在陡坡倒车的三轮车机动车相撞,撞在我摩托车正左边,是在非机动车道上,我逆向。当时开车的人是店里的员工,车是别人买的,之后又是老板叫三轮车车主开走了,三天后在交警的督促下才找到开到交警队,请问这算不算破坏现场?这种责任应该怎样划分?谢谢!急!
我锁骨骨折,车撞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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