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财产执行
更新时间:2011-07-25 16:28:24
问题描述:
我与前夫于2007年8月办理离婚协议。协议中前夫应该给我六十万。二年内如果没有执行,他则自愿无条件将他现住的房子给我。2009年6月,他给我发了一封邮件,说六十万暂时无能力偿还,问我是要房子还是再给他一年的时间,我鉴于他信守承诺和诚恳的态度,同意再给他一年的时间。在之后的一年中,他并没有给钱或房子给我,我也没有追问他。时隔二年今天,不知我现在是否还有权力再要求他履行离婚协议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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