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更新时间:2011-07-22 22:18:45
问题描述:
我是原湖南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的职工,该公司从2002年3月工厂成立以来,没有按照《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在员工到职第二个月开始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是采取邮件通知一次,让员工自愿填表的方式先申请,也并不实行每年都发邮件通知。请问这样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吗?公司这样做只是为了省钱,但是是否侵害了员工利益?发生类似问题,我们该去哪个部门投诉,能要的回这些福利吗?问题补充: 本人从2002年3月25日入职-2007年1月1日离职,公司没给本人缴纳一分钱住房公积金。理由是:我们没有申请。我们的疑问是,为什么公司不每年进行一次确认?就说我们没有申请,难道公司有我们员工签字确认的文件吗?事实上,公司就是想省些钱,欺诈员工而已。本人从2010年10月份-2011年6月份再次入职时,本人也没有填写任何申请,公司每月扣个人500元,但是2011年6月底本人离职时到湖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时才发现,这些钱也没有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甚至我连个人账户从来都没开过?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法力规定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的。最后,公司只是答应补缴2010年10月份-2011年6月份。我是否能要求公司为本人补缴2002年3月至今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