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赡养过父母有权利享有承包土地的收益权么?
更新时间:2011-07-23 15:18:38
问题描述:
我爷爷育有四个孩子,我父亲和三个娘娘。爷爷生前没有对房屋和土地的使用权有任何的遗嘱和安排,三个娘娘相继嫁了出去,最晚的是1981年出嫁,之后就很少来往。爷爷奶奶一直由我父亲赡养,爷爷奶奶过世死葬安埋也是我父亲一手操办的。之后,我父亲到国土部门把我爷爷承包的土地使用证等划归我及我父亲的名下。 现在由于当地政府需要征用到我爷爷承包的土地(先已经划归我名下),我三个娘娘就把我家告上法院,说她们应该有土地管理继承权,收益权。应该把这片土地划为4份。 请问:我怎样往哪方面去答辩? 拜托了,还有我父亲现在还住院准备动手术,可不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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