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三方协议
更新时间:2011-07-23 22:53:12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2011届应届毕业生,现在在天津的一家公司实习,当提出要签三方协议的时候,公司负责人提出要签订附加协议,主要内容是要我在公司工作5年,中途违约要赔偿20000元的违约金(现在给我的工资是每月2100),这合理吗?问我怎么感觉像卖身契一样,怎么想也接受不了这种方式。(工作时间希望不要电话回访,公司相关人员听见不好)谢谢您。问题补充: 很高兴能得到律师的答复,谢谢你们。这里再补充一下公司的工作性质:公司主要从事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的维护及安装。我也只是每次跟着他们去船上干活,顺便学点知识和操作经验,没有正规的按时间表的培训。他们这种方式算是培训吗?等待您的回答,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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