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质量问题
更新时间:2011-07-22 08:52:55
问题描述:
我在**买了一套三层别墅,合同交房期是2010年9月底,10年9月底通知我去收房,现场查看后,门窗地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当时销售经理同意进行维修,但直到今年3月份这些问题均未得到处理,在我一再催促下,他们答复尽快处理,并承诺给予免除物业费的优惠.3月15日,在房屋处理过程中,我又发现三楼房梁出现一条U形的裂缝,并且在房顶也出现一条纵向裂缝,两条裂缝贯通,下雨时,从裂缝处还有水下渗.当时,碧桂园项目部到现场进行了查看,认为不属于房屋安全问题,用环氧树脂膜贴缝处理就可以了,4月21日,项目部将处理意见通知给我,我问他们,房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他们支支吾吾地表示是不具备交房条件.在贴缝处理过程中又发现房屋墙面渗水、一层地面开裂、入户水管断裂等问题,直到现在墙面渗水的问题尚未处理好,但又表示,现在房子可以住了,不收房是我的责任。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延期交房,对房梁裂缝的处理我可以要求他们出一份安全保证书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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