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纠纷的法律咨询
更新时间:2011-07-19 16:30:14
问题描述:
2005年与原厂签订服务二十年享受住房扶助金30万的协议,06年原厂将厂里一套当时价值9万多的二手房转给我,并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手续,但当时没要我付房款,只要我付了契税及办证费。现因工作纠纷,我于今年3月底劳动合同到期后辞职了,没有拿厂里的住房扶助金,但厂里现要我无偿把房子转让给它(现此房市场价已升至50多万),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