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要搬迁,员工有和赔偿和补助?
更新时间:2011-07-18 22:01:15
问题描述:
我是2006年9月1日进厂,在佛山市**玻璃工艺有限公司做仓管,每天正班八个钟,但是我们早上很早就要去盘点,实际每天上班在15小时以上。我想问一下,我们有哪些赔偿? 我们有和厂里做过沟通, 但现在,有几个问题是我们想搞清楚的 1.就是我们从2006年到现在一直是上12小时制的,但是厂里给我们算8小时制,而而且加班费也只有5元一小时。我们是24小时不停机工作的,现在我们要求厂里补偿欠我们的1小时加班费,请问合理吗?有法可依吗??? 2.就是现在还在生产,他要提前一个月给我们通知吗,是要正式的双方签字的有日期的书面通知吗?口头通知合法吗?还有就是假如在厂里提前通知的一个月内,我们要上班吗?这个时间是属于给我们找工作的吗?如果上班的话是否还要在延期一个月?有待通知金的说法吗?发放是南京市最低基本工资?还是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最后一个月的保险厂里要帮我们缴纳吗??? 4.2011年我们工作到6月份,有没有半年年终奖的说法??? 5.我们部分员工因为工作特殊性质,没有办法休息,带薪年假没有休完,厂里是否要折算成3倍加班工资算给我们???(我们上班半年,是否有一半的带薪年假) 6.我们厂里是做汽车外饰的,有很多员工接触到油漆化工类,是属于特种行业吗?解除劳动后有补贴吗??? 以上是我们不怎么懂法的农民工商量的,如有不对的地方请指正,不要笑话,我们文化有限。敬请各位法律界精英,帮农民工讨个说法,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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