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
更新时间:2011-07-18 21:03:24
问题描述:
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五年间在乌兰乡种地的蔺**、董**、刘**等先后将土地转让给了我。当时的承包土地合同我保留至今。我们就是老实本分的农民,老两口种地的所有收入就是供两个儿子读书,很多时候大半年都没有酱油、醋吃,只有一把咸盐,夏天吃苦菜,冬天吃土豆。只有孩子们放假的时候买点调料接济一下,期间基本上全村人的钱都借遍了,现在大儿子工作了,小儿子研究生也毕业了。
在二零一零年的拆迁中,我们坚决的拥护了政府的政策,整个征地十七组我们家是第一个签的字,寒冬腊月、扶老携幼离开住了二十几年的老屋。等待着政府征收大中滩的土地。因为供孩子们读书,身体也不好,家境贫寒,所以和村里的关系没有搞好。办合同的时候。没有接到通知,就没有办上合同,后期补办是需要村里的证明,但是村长说什么也不给开证明,再去办村长就说停办了,不给办。据了解去年、今年都有人办过合同,甚至现在合同多到有人拿出来卖合同,并且开价两万每亩。原因是他们虽然有合同却没有土地。拿着合同就可以卖钱了,真正的土地却一钱不值了,是可惜、可笑还是可叹呀?
我家的土地种了20几年了,为什么不给补偿,我们还保存着2002年11月23日的农业税收纳税通知单。为什么缴税的时候一样的缴,现在却区别对待?
2002年10月10日的农牧民负担监督卡上清楚的写着第二轮承包土地面积40亩,核定计税土地面积40亩,我们也保留着。我们家的土地在农牧民负担监督卡上有相应的计税义务,那么是不是现在2011年土地征收我们就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
种了几十年的三十多亩土地一分钱都不给,希望领导能够再仔细研究一下,想想办法给我们解决一下现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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