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关于离婚的问题想咨询一下,谢谢!
更新时间:2011-07-17 18:08:48
问题描述:
我爱人于2010年12月4日突然离家出走,其家人至今仍称不知道其去向,我也联系不到她,有一个10岁的女儿也留给了我,和她家人提出离婚其家人不于理会,我想问下,我们应该怎么去办理手续,我能不能向其索要她离家出走这其间孩子的扶养费用?她没有工作,33岁,伊春地区的扶养费用是怎么计算的?她的行为算不算遗弃家庭成员?她的这种行为存不存在过错(我没有打骂虐待她)?请您帮我出出主意,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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