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协议
更新时间:2011-07-16 20:13:1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这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公司(A公司)是新成立的,投资者答应我有2%的股份,这个股份是我不拿出钱来,也就是相当于老板送2%的股份,但是考虑到以后实际营运的情况,及融资后,我需要缴税的情况,所以在注册公司章程里面,就没有出现我的名字为股东。只是我们之间有个协议,而这个协议签订的日期为注册公司日期之前签订的协议日期,协议内容主要为:我们共同投资A公司,资金为1000万元RMB,我出资金20万RMB,占股份2%,其他人占多少等,以及考虑到以后融资,我的股份仍未2%,而不被融资资金(增资资金)稀释,以及如何分红,如何赔损等问题。这个协议我们共同投资人每人一份,都有亲笔签名,但是没有公证人及公证机构做公证。那么我想问这个协议里面提到的股份,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能否以后真的能分红公司的利益?是否算A公司的投资人?非常感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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