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故意拖延,挪用客人回款,该如何追回属于我的部分利润?
更新时间:2011-07-15 15:38:41
问题描述:
2008年9月,我和一亲戚合伙做生意,当时没写合伙协议,只是口头约定,以她的名义办了营业执照,并用她的私人帐户在管理所有收回来的帐款和现金,约定每个月对帐,2010年9月我们因意见不合,约定散伙,理清了未收款,并约定大家共同努力,尽快把帐款收回,收回后除去税收再按比例分配,帐单大多数在她手上,而且我也知道好几个单位的帐她已经收回,但我打电话给她,希望尽快清算当时的帐款,她总推说没时间,帐款没有收回,一拖再拖,快过一年了,目前手上的证据只有我们合作时转别人店面的收条和租房协议,还有对方签字的现金投入凭证和经营过程中每月的对帐单,还有散伙时清算的对方签字的未收款凭证。现在我们已经不合作了,他还私自挪用收回来的帐款,故障拖延不和我清算,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何采用法律的手段来要回属于我的那部分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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