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能拿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1-07-15 16:22:58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制衣厂工作了三个月还没签合同,工资也是口头协定的。由于我刚出生的儿子有病需要住院我请了十天假回去,假期到了,儿子还没好我就给副总和厂长打电话续假当时她们没有不同意,现在她们才说续假不同意了。(续假是二十五天)我八号到厂里报到,副总说厂里不需要我了,我说那把我的工资结算了,副总说老板娘不结给我,经过我几番交涉,厂里现在说按我三个月的总工资的一半给我,原来谈好了每月五千元现在说四千五。我能不能先跟厂里结算,再以结算单为依据到劳动部门告厂里把另外的一半拿回来?哪位律师帮帮我,我太无助了,我还是残疾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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