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1-07-18 10:01:53
问题描述:
我是3月25日签的试用期合同,合同上有说要提前1个月打辞职报告,否则就算违约,要交违约金!另外我们进来是说基本工资为1200,但全勤奖是在基本工资以内的,所谓全勤就是不能请一秒钟的假,请了就扣全勤和当天基本工资!我们签的合同我们却没不是一式两份,我们没有!另外就是我找工作的时候人才网上的名字和公司门口的名字不一样,这些都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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