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未参保人员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有511年不等,因当时政府并没有强制要求百分之百为员工投保,如需补缴又该按什么标准补缴?
更新时间:2011-07-13 09:40:05
问题描述:
您好:本公司成立于1989年,现有140名员工,实际参保人数93人,其中未参保人员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有5-11年不等,而少数员工即将面临退休,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保。因当时政府并没有强制要求百分之百为员工投保,而目前法律又要求必须投保。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如需补缴又该按什么标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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